关于评选2025年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各研究中心:
研究生办公室自即日起启动 2025 年度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名额分配
专项奖学金此次评选3项。评定人数、年级、条件、范围和专业,以能源研究院实际联培生情况为准,评选要求及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其中:附件 1、2、3为 2025 年专项奖学金简介,附件4为分配方案)。
专项奖学金仅限在院官方联培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原力科普之星奖学金非官方研究生可参评),2025 级新生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材料填报要求
(一)每位申报学生均需提交《能源研究院专项奖学金申报审批表》(附件5、6、7)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壹式壹份。
(二)各中心评审后填写《奖学金评审情况说明》(见附件 8)。
(三)各中心评审确定名单后,填报《2025 年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总表》(见附件 9)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办公室。
(四)奖学金申请人、导师和班主任、各中心有关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各类申报表、审批表。如有填报表上出现项目空白或填写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评奖资格。
(五) 由于设奖单位对参评人的科普工作参与情况有要求,原力科普之星奖学金申请材料各中心收集后,直接交到研究生办公室,研办统一组织评审。
三、评定原则和步骤
(一)评定原则
1.坚持标准,择优申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中心要择优申报,从严掌握,推荐思想积极,学习勤奋,开拓进取,善于合作,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受到过学校和能源研究院纪律处分的联培生本年度内不能参评。
2.原力科普之星奖学金可以与中科清能奖学金或曦融兆波奖学金同时申请, 中科清能奖学金和曦融兆波奖学金不能同时申请。
3.同一证明材料,申请已获奖后不能重复申请(2024年已获奖的证明材料不能重复提交)。
4.奖学金评审工作涉及量大、范围广,务必要准时报送材料。超过规定期限未报申请材料的个人或中心,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评选步骤
1.学生对照奖学金评选标准, 自行向各中心申请;
2.中科清能和曦融兆波一等奖学金单独评选, 由中心推选 1-2 名学生,班主任将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办公室,集中进行评选(学生进行答辩,各中心推选一名专家及院领导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后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以上网等方式公示 3 天;
3.各中心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在网站公示 3 天,公示无异议后中心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办公室;
4.研究生办公室组织成立研究院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材料;
5.审批获奖名单后,发布正式文件, 同时向设奖单位报备有关材料。
四、时间安排
1.12 月 7 日前,学生完成申报。
2.12 月 10日前,各中心将中科清能和曦融兆波一等奖学金、原力科普之星奖学金参评学生的材料报送研究生办公室;12 月 15日前, 研究生办公室组织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完成对中科清能一等奖学金和曦融兆波一等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原力科普之星奖学金的评审时间,研究生办公室与设奖单位商定后择期评审。
3.中科清能一等奖学金和曦融兆波一等奖学金评出后,各中心于 12 月 19日前,完成对中科清能和曦融兆波奖学金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评审工作,12 月 25日前将所有材料一并报送至研究生办公室。
五、奖金发放办法
除特殊情况外,奖学金全部进入学生所持有的银行卡中。
《2025 年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总表》(Excel 表,样表见附件 9) 中的信息,是奖学金发放进卡的依据,务必请各中心按表格的格式要求认真统计填报。
六、信息通联
联 系人 : 钱 怀 丽 , 办 公 地 点 : 南 楼 505 , 电 子 邮 件: qianhl@ie.ah.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