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奖助学金

关于评选 2024 年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浏览:1225    发布时间:2024/11/21    作者:系统管理员

各研究中心:

    研究生办公室自即日启动 2024年度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名额分配 

    专项奖学金此次评选2项。评定人数、年级、条件、范围和专业,以能源研究院实际联培生为准。两类专项奖学金的评选要求详见2024年专项奖学金简介(附件 1、2),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3)。专项奖学金仅限在院联培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2024 级新生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材料填报要求 

(一)每位申报学生均需提交《能源研究院专项奖学金申报审批表》附件 4、5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式一份。 

(二)各中心评审会后填写《奖学金评审情况说明》见附件 6。 

(三)各中心评审确定名单后,填报《2024 年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总表》(见附件 7)电子版及盖章的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办公室。 

(四)奖学金申请人、导师和班主任、各中心有关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各类申报表、审批表。如有填报表上出现项目空白或填写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评奖资格。 

(五)由于设奖单位对参评人的科谱工作参与情况有要求,原力谱能奖学金申请材料各中心收集后,直接交到研究生办公室,研办统一组织评审。 

三、评定原则和步骤 

(一)坚持标准,择优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中心要择优申报,从严掌握,推荐思想积极,学习勤奋,开拓进取,善于合作,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在德、智、体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受到过学校和能源研究院纪律处分的联培生本年度内不能参评。 

(二)研究生不重复获奖同一证明材料,申请已获奖后不能重复申请。 

(三)评选步骤 

1.学生对照奖学金评选标准,自行向各中心申请(各中心标准由中心定); 2.中科清能一等奖学金单独评选,由中心推选 1-2 名学生, 班主任将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办公室,集中进行评选(学生进行答辩,各中心推选一名主任或专家及院领导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3.各中心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将评审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以上网等方式公示 3 天;4.公示无异议后中心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办公室; 5.研究生办公室组织成立研究院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材料; 6.审批获奖名单后,发布正式文件,同时向设奖中心报送有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奖学金评审工作涉及量大、范围广,务必要准时报送材料。超过规定期限未报申请材料的个人或中心,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时间安排 

    学生应在 12 月 2 日(周一)前完成申报;研究生办公室应及时安排评审,12月6日前完成中科清能一等奖学金的评选;各中心应及时安排评审,12月13日(周五)前完成其他评审并将获奖名单以上网等方式公示 3 天;12月18 日(周三)前将所有材料一并报送至研究生办公室。

五、奖金发放办法 

    除特殊情况外,奖学金全部进入学生所持有的银行卡中。《2024年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总表》(Excel 表,样表见附件 7)中的信息,是奖学金发放进卡的依据,务必请各中心按表格的格式要求认真统计填报。 

六、信息通联 

    联系人:钱怀丽,办公地点:南楼 505,电子邮件: qianhl@ie.ah.cn。 

    特此通知。 

附件:1、原力科普之星奖学金 

      2、中科清能奖学金 

      3、《2024 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4、《能源研究院专项奖学金申报审批表》(中科清能)

      5、《能源研究院专项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原力普能) 

      6、《奖学金评审情况说明》 

      7、《2024 年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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