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遴选联培研究生留院任职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各位联培研究生:
为优化我院人才结构,吸引和留住我院与高校联合培养的优秀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培生”),为我院持续发展储备优质人才,现将联培生毕业后留院任职的资格条件、认定程序予以明确,确保选拔过程科学、公正、有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适用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与我院签署联合培养协议,并已完成全部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盲审,拟留院任职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 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注重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二)科研导向,突出实绩。 重点考察候选人在联培期间取得的科研产出和创新潜力。
(三)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通过规范的流程和标准,选拔最具发展潜力的优秀联培生。
(四)目标牵引,分类评价。 根据我院科研布局和不同岗位需求,可对具体标准进行微调。
三、 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2.在联培期间遵守研究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能按期获得联培高校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达到能源研究院毕业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5.符合我院本年度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和研究需求,具体岗位需求以我院本年度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https://ie.ah.cn/?c=21&m=1758)。
(二)科研业绩要求
申请者在院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至少须有一项专利或者一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或“Institute of Energy,Hefei ComprehensiveNational Science Center(Anhui Energy Laboratory)”。
以下科研成果需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或已录用)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联培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联培生为第二作者。若为共同第一作者,仅认可排名前两位的申请人,且需提供论文全文复印件(含作者页)或录用通知,并由合作导师书面证明其实际贡献情况。
2.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专利排名原则上指排名前两位的发明人。
以上文章、专利要求应为联培期间取得,并与申请留院后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三)优先条件
在联合培养期间,获得研究院 “中科清能”“曦融兆波” 等科研类奖学金一次及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 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联培生,在2026年5月22日前向所在研究中心提交《联培研究生留院任职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全部科研成果证明、预期获得毕业证明以及个人简历。
(二)中心推荐: 所在研究中心对申请人的综合表现、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进行初步评估,形成推荐意见,在5月25日前报送综合处。
(三)材料审核: 综合处会同科研处、科发处以及研究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和科研业绩要求进行审核。
(四)面试评审: 组织院内外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进行面试评审。申请人需就联培期间研究工作、成果创新性及留院后工作设想进行汇报并回答提问,时间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示: 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研究院内网以及研究生官网进行公示。对材料审核、答辩评审等环节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实名制向综合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说明申诉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六)录用入职: 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发放录用通知,签订就业协议。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体检合格后于7月6日统一办理入职,未按期入职视为放弃。
七、材料递交
联系人:窦双燕,0551-65593504
地点:办公南楼 518 办公室
综合处
2026年5月18日